笔趣阁 - 言情小说 - 南城诡事在线阅读 - 第三百八十章案发现场在哪?

第三百八十章案发现场在哪?

    ??第二天天气很好,万里无云,阳光灿烂。

    ??一大早,她和顾之衡来到了鱼塘,鱼塘的封锁已经被撤了,老远就能见到穿着下水裤的唐乾在喂鱼。

    ??“唐乾。”

    ??顾之衡见他在喂鱼,上前去打了招呼,他果然没有离开,要么是这唐乾的心理素质极好,要么,这事情没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??“顾队长,你们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??唐乾见他们两个又来了,有些想不明白。

    ??“我们勘查案发现场。”

    ??“你说,白凤是在这里被杀的?”

    ??“我说了吗?”

    ??唐乾呵呵一笑,“我的意思是说啊,这白凤挺好的一个人,怎么会死在这里呢?”

    ??“你不是亲眼看到我把她捞上来了吗?”

    ??“队长,会不会认错人了,这白凤平时胆子也小,也不和人结怨怎么会被杀?哎,真是可怜啊,她还在等她儿子有朝一日能出来呢?”

    ??“这些是白凤和你说的?”

    ??“是啊,她在我这也干了半年多了,偶尔听她念叨,顾队长,这白凤是怎么死的?”

    ??顾之衡见他打听此事,也不准备瞒着,“被人勒死的,唐乾,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??“半个月前吧,那天她突然来找我说她不干了,要和我算工钱,我把钱给她她就走了的。”

    ??“给了多少工钱?钱呢?”

    ??“给了她五千多吧,钱我给她了啊?”

    ??“好,那她走之前住在哪?”

    ??“就住我住过的那间大房间。”

    ??“千羽,你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??“好。”

    ??虽然都知道过了半个月了,就算留下什么线索也不会存在,可是,她们还是抱了一丝希望,希望能出现奇迹,尤其是她要为白阿姨讨一个公道。

    ??唐千羽跟着唐乾来到了她勘查现场的二楼,“白凤走的时候就住我这件房间,可能我不在的时候,那鱼三也住,反正挺乱的你随便看啊。”

    ??这是一间二楼的主卧,有阳台有大床,她那天就是在这里的墙壁上找到的血迹,这些血迹是擦上去的,也就是说可能白阿姨身上受了伤,她在她的胳膊上和手背上找到了一些伤口,应该是那两处伤口出血造成的,而且伤口有些深,是利器划的,凶器是小剪刀之内的,伤口也有半个多月的时间,也就是说是在死前造成的,那么这些血迹也是半个月前的了。

    ??那时候她就认为这是老板唐乾住的房间,哪知道唐乾说他不住这里,如果不住这里,那么他的嫌疑就小了很多。

    ??那白阿姨究竟得罪了谁,谁会这么丧心病狂用那种方式杀了她?

    ??“唐小姐,说来我们还是一家人呢?”

    ??“什么?”

    ??唐千羽扭头看了一眼唐乾,他都五十几岁的人了,看起来却是四十多岁的样子,而且双眼带着一丝淫欲,让人十足的讨厌。

    ??“呵呵,我们四川那边啊,同性的人那就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啊,你看你姓唐,我也姓唐,你说是不?”

    ??唐千羽白他一眼。“你确定白凤就住这?”

    ??“没错,鱼三不住的时候她就住这,你慢慢看我喂鱼去了。”

    ??这屋子里面太乱了,她看到了属于唐乾的衣服,还有鞋子,还有女人的鞋子,这应该是白凤的,还有……

    ??那船底下面,还有几双脏兮兮的鞋子,看那码子不是唐乾的,那么是那个鱼三的?

    ??这样一来,这间房间有三个人住过,这要排查起来就很难了,白凤手上和胳膊上的伤口都有半个月了,那么,是谁刺伤了她,是唐乾,还是鱼三?

    ??不管怎么说,这两个人和白阿姨的死,都脱不了什么关系?

    ??她查过尸体,却找不到第一案发现场,那个鱼塘那是不具备杀人条件的,那里四处空旷,如果在那里杀人很冒险,再说这附近有人住的,凶手应该不会这么大胆,所以,她把这第一案发现场锁定在了鱼塘附近的这栋民宅二层小楼,刚好那天又在这里的墙壁上发现了血迹,李理所认为是在这里杀的人。

    ??可是这房间中,现在所知的竟然有另外两个男人住,那么就算这里是案发现场,凶手也一定会把可能的线索都磨灭掉了,该怎么查?

    ??这个案子是她遇上的最无厘头的案子,找不到案发现场,就无法推测当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,揣摩不了凶手的动机,那么……

    ??她走到书柜前面翻开抽屉,里面什么都没有,很明显已经被弄空了,也就是说凶手能拿的东西都拿掉了。

    ??唐乾,鱼三,这两个男人谁才是凶手?

    ??她想在这房间里找到勒死白阿姨的凶器,一根边缘要坏了的皮带,可是找遍了整个房间,只找到一根皮带,但是那皮带太新了,不是勒死白阿姨的那根。

    ??一瞬间,她有些迷茫,难道她推测错了,杀人现场不是这里是在别的地方?

    ??“千羽。”

    ??楼下传来了顾之衡的声音,她忙下楼,“怎么样顾哥?”